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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国钛金属有限公司 国钛金属高端制造工业园---新能源用超大规格高品质钛制品产业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保部部令第4号)的有关要求,现将“陕西国钛金属有限公司国钛金属高端制造工业园---新能源用超大规格高品质钛制品产业线建设项目”的环境影响有关事宜进行公示,内容如下:
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

项目名称:国钛金属高端制造工业园——新能源用超大规格高品质钛制品产业线建设项目

建设单位:陕西国钛金属有限公司

建设性质:扩建

建设地点:宝鸡市高新区高新开发区科技新城

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:利用一期项目建设预留的熔炼车间以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,购置3150KWEB炉、15TVAP真空自耗熔炼炉、15T真空自动焊接等相关生产设备45台,400KW碾环机等辅助设备15台,形成年产台及钛合金铸锭、环锻件6500吨,阴极辊钛环1000套,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综合总收入10.15亿元。
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陕西国钛金属有限公司

联 系 人: 郭晶晶

联系电话:19992212203

通讯地址: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蟠龙路财富大厦A座1607室
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
环评机构:西安元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通讯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白杨南路2号融创兰园7栋1单元32层2号

联 系 人:赵工

联系电话:18066537687

邮 箱:765974602@qq.com
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查阅下载公众意见表。
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
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,可于自公告发布日起,通过信函、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。